各國際貨運代理企業:
根據《深圳市關于支持物流企業應對金融危機的專項資金措施》的有關規定,我委于
一、 申報依據:
(一)《關于印發〈深圳市關于支持物流企業應對金融危機的專項資金措施〉的通知》(深交[2009]683號);
(二)《關于受理應對金融危機專項資金措施港航資助申報的通知》(深交[2010]696號)。
以上文件可在深圳市交通運輸委網站(http://www.sztb.gov.cn/)查詢。
二、有關要求:
(一)請各貨代經營人按照申報要求,于
(二)原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交通運輸委
(聯系人:市交通運輸委:楊光、孫陽,電話:83168620、83168623深圳市國際貨運代理協會:林艷璐、徐陽,電話:26812752、26812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