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局、委),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長江、珠江航務管理局:
為了提高內支線船舶利用率和航運公司與港口的資源利用效率,降低運輸成本,促進我國集裝箱樞紐港的形成和發展,提高我國集裝箱運輸服務質量,更好的為國民經濟和對外貿易提供運輸保障,我部制訂了《關于促進國際集裝箱內支線運輸發展的若干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根據該意見并結合當地實際認真研究落實,進一步促進國際集裝箱內支線運輸的健康、快速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章)
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關于促進國際集裝箱內支線運輸
發展的若干意見
為了提高航運公司內支線船舶利用率和港口的資源利用效率,降低運輸成本,促進我國集裝箱樞紐港的形成和發展,提高我國集裝箱運輸服務質量,更好的為國民經濟和對外貿易提供運輸保障,對促進國際集裝箱內支線運輸發展提出如下若干意見。
一,調整改革市場準入管理政策
根據對內支線管理實踐經驗的總結,對《國內船舶運輸經營資質管理規定》(2001年1號部令)和《關于如何適用〈國內船舶運輸經營資質管理規定〉有關規定的通知》(交水發[2002]454號)有關市場準入管理的內容作如下調整:
(一)鼓勵具有國際集裝箱班輪運輸資格的中國國際班輪運輸經營者從事內支線運輸。中國國際班輪運輸經營者經營內支線運輸,可不設立專門經營內支線的航運公司,向交通部申請備案即可;設立專業經營內支線公司的,可通過租賃船舶經營,不要求擁有專門內支線運輸船舶。
(二)改革船舶租賃條件。在依法明確船舶、船員、水上交通安全等的管理責任后,內支線運輸經營者可以光租或者期租方式向國內船舶所有人租賃船舶,原規定船舶出租人具有內支線運輸經營資格的條件予以廢止。
(三)改革內支線船舶的最低艙位條件。設立經營內支線的航運公司,擁有一艘以上內支線運輸船舶并具備《國內船舶運輸經營資質管理規定》(2001年1號部令)規定的相關條件,即可取得內支線運輸經營資格。原對沿海內支線經營者和內河內支線經營者分別規定的最低集裝箱船舶艙位數條件予以廢止。
二,改革港口裝卸費率標準
內支線運輸屬于國內運輸,應當適用國內運輸管理規定和規則。根據內支線運輸的性質,內支線運輸的相關費收應按照內貿運輸標準計收;我部將會同國務院價格管理部門研究修改現行內支線運輸的相關費收標準。
三,積極推進內貿與外貿集裝箱同船運輸
為了提高航運公司內支線船舶利用率和港口資源利用效率,降低運輸成本,促進我國集裝箱樞紐港的形成和發展,提高我國集裝箱運輸服務質量,經商國家海關總署后再認真組織實施、積極推進內貿與外貿集裝箱同船運輸。
四,推廣標準集裝箱船型
在長江三角洲地區和長江干線,要推廣使用集裝箱標準船型,提高內支線運輸效率和服務質量。鼓勵建造標準集裝箱船舶,大型航運集團和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內支線經營者,要發揮示范帶頭作用;有關地方交通主管部門要采取措施,逐步淘汰長江三角洲地區內河落后集裝箱船舶;要繼續研究開發服務于長江流域的集裝箱標準船型,加快聯結長江干線與上海洋山深水碼頭的江海聯運船型論證與開發;要在長江三角洲和長江上游選擇若干內河港口,啟動標準船型示范項目,予以重點推廣應用。
五,打破地區封鎖,優化航線布局
港口或集裝箱碼頭經營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內支線運輸經營者開辟航線設置障礙;鼓勵國內港口之間互相提供集裝箱中轉服務,優化內支線航線布局。
六,改善口岸環境,發揮口岸功能
具有良好口岸環境的內河港口,是沿海集裝箱樞紐港的延伸,對于提升內支線運輸的競爭力,具有特殊意義。要根據集裝箱運輸發展需要,加快內河集裝箱碼頭建設,通過新建、改造碼頭設施,提高內河港口集裝箱通過能力。
有關交通和港口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口岸環境對于促進內支線運輸發展的促進作用,主動協調和配合海關等口岸查驗機構,改善口岸環境,提高口岸查驗效率;要不斷及時發現和分析影響本地區內支線發展的關鍵環節與問題,予以重點解決。
七,鼓勵建立和完善集裝箱服務網絡
鼓勵國際班輪運輸經營者在內陸地區簽發全程提單,開展多式聯運服務,發揮全程提單對于促進內河港口發展內支線運輸的特殊功能。
鼓勵投資者在內陸地區設立提供業務服務的企業,從事無船承運業務。
鼓勵支持內支線船舶運輸企業加快在內陸地區尤其是沿江、臨海地區建立營銷網絡,加大攬貨力度。
鼓勵中外國際班輪公司在長江、珠江沿線及其延伸的內陸地區及長江三角洲內河港口城市設立分支機構和船舶代理企業,建立和完善集裝箱服務網絡;允許外國國際班輪運輸經營者在長江流域港口城市和中西部內陸地區設立外商獨資船務公司或分公司,從事中國法律法規規定的業務。